高层次人才引进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长期面向海内外、高校及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实施办法》(辽交专人发〔2025〕113号),学校拟引进领军人才、直聘人才、博士人才三个类别,并提供安家费(分10年逐年发放)和科研经费,具体资格及条件详询联系人。

人才类别

基本条件

安家费

科研经费

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A

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过国际和国内学术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地位;对专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创造性构想,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能够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的国内外知名教授、学者。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成果(详情请咨询孙老师)。

180万元

一事一议

领军人才B

具有博士学位,在专业主流方向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能够带领本专业赶超或引领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带领团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的攻关创新研究和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成果(详情请咨询孙老师)。

120万元

领军人才C

具有博士学位,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在本专业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有一定的知名度,近五年在顶级期刊发表过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学术成果已达到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同等水平。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成果(详情请咨询孙老师)。

72万元

直聘人才

直聘正高D

须满足1.2.3.条件之一:
1. 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或教学成果;
2. 在国际知名大学、国内或省内双一流学校、双一流学科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完成博士后研究并出站;
3. 50周岁以下,担任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央企总部及其下属二级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500强中交通行业企业项目副总经理及以上或相当技术岗位2年以上,取得正高级职称,参与项目核心业务,掌握核心技术,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60万元

不低于10万元

直聘副高E

须满足1.2.3.条件之一:
1. 在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或教学成果;
2. 具有博士学位,已取得标志性学术成果,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3. 45周岁以下,担任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央企总部及其下属二级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500强中交通行业企业项目技术人员5年以上,取得副高级职称,参与项目核心业务,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8万元

博士人才

紧缺专业博士F

获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国外大学须有教育部认证),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并具有一定学术发展潜力,面向学校重点专业群,博士所学专业/学科方向一级学科为机械、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能源动力、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相关)、土木工程(道路桥梁相关)、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36万元

优秀博士G

获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国外大学须有教育部认证),具有一定学术发展潜力,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

24万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08716 简历投递邮箱:lnccrszp@ln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