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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会的通知
日期:2014-04-11 作者: 稿件来源:党工部 阅读: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按上级有关要求,学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将于4月16日(周三)统一参加省委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时间:2014年4月16日(周三)下午14时

二、报告会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星烁礼堂

三、参会人员:校领导、中层干部中的党员干部

四、相关要求

1、此报告作为省委要求的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内容,请与会人员认真听取。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并组织好本部门中层干部党员按时参会。

2、学校将统一组织乘车前往。按报告时间,如有自驾、搭乘,出差,上课等情况的请于4月14日(周一)下午3点前向党工部作以说明。

联系人:李玉巧 电话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