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4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的通知
日期:2014-04-11 作者:乔英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职教学会决定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方向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凡2009-2012年间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含2012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4版)》(见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三份(须含原件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附件1。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4版)》(见附件3)纸制版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我校省规划办2009-2012年度在研项目(含2012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4。

结题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4月21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学校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电话:8717

电子邮箱:lncckjc@163.com

五、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收取

重点课题(含“思政”专项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500元,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300元,学校统一从项目研究经费中扣除后上交辽宁省职教学会,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4版)》.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4版)》xls

附件4:我校省规划办2009-2012年度在研项目(含2012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