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救助、帮扶工作的指示精神,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将开展2013年大学生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发放工作,现将我校返乡车费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3年12月7日——10日。
二、发放范围
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驻沈高校市外的本、专科大学生。
三、发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无支付返乡车费能力;
5、下列情况不予发放返乡车费:
(1)抽烟、赌博、酗酒、挥霍浪费者;
(2)转学、自动退学者;
(3)保留学籍不在校或休学者;
(4)受党团组织和学校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者;
(5)在本学期获得过其他经济资助者(如助学金、奖学金等)。
四、发放标准
每年在寒假前期发放贫困大学生返乡车费补助金,人均200元(名额分配表祥见附件1)。
五、发放程序
1、由各系从本系贫困生名单中按照评定标准确定人选,根据名额分配表于12月11日前上报《2013年申请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贫困证复印件或贫困证明原件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由团委将人选名单进行3天公示,确认无异后,上报团市委学校部;
3、自学生收到补助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寒假返乡车费补助金学生名单》(附件3,一式三份)上交团市委学校部。
六、有关要求
请系学工办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推荐工作,把好审核关,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歆烨
电话:89708738
附件:1、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