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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3年度党费的通知
日期:2013-12-06 作者: 稿件来源:党工部 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请于12月13日前将2013年度党费收齐,并上交党委工作部(行政办公楼317室)。请各总支、支部按照标准认真计算、核实,并将每名党员的党费收取明细同时上报,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