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4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为促进校企间的科技合作、学术交流与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为方便工程单位或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经双方研究决定,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2014年我校与长安大学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主要学科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1.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暂拟于6月末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名。7月中旬现场确认,10月中旬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发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3.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成绩当年有效。
第二阶段,符合长安大学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审核。
4.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长安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长安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5.学员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于2014年7月12日前反馈至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邮箱。学员集中上课、考试与日常管理工作由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联系人:谭庆金
联系电话:024-89708430 1894017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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