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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学宿费余额的通知
日期:2013-12-05 作者: 稿件来源:计财处 阅读:

我校学宿费实行预交,现相关费用标准已确定,将下列多交费用予以返还:

1. 2013级新生开学多交宿费备品等费用。返款金额为缴费金额与实际费用标准之差。

2. 2013年生源地贷款扣除学宿费后剩余部分。

上述款项已打入有关同学建行卡中,请及时查收。13级新生银行卡需持身份证至建行网点办理激活后正常使用。

2013级多交宿费备品退费名单.xls

2013年生源地贷款返款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