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裁判组主裁判务必于9月27日前完成本组裁判员的赛前培训工作。
2、参加入场式的各系学生务必于9月27日下午3:40到田径场进行入场式彩排。
3、各检阅队伍于9月28日早7:40前到达指定位置集合(体育场外马路)。开幕式开始时间为8:00,比赛时间上午9:00准时开始。
4、学生及教工竞赛项目均按程序册上规定时间进行,运动员在比赛前,径赛提前20分钟,田赛30分钟(学生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否则不予检录)到检录处检录。点名两次不到按弃权处理(检录处设在体育馆北门附近)田赛及趣味项目直接到比赛场地检录后参加比赛,运动员(学生及教工)必须着运动装参加比赛。
5、学生组参赛运动员的号码必须按大会要求配带,否则不予检录,长钉鞋禁止进入体育场,违反规定将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6、为大会工作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在不发生冲突条件下可以参加比赛。
7、教职工未报名者一律不准参赛,竞赛项目一次决,按成绩取前3名发物质奖励。
8、非参赛运动员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否则将上报体育道德评比组,并由大会提出通报批评。
9、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有人伴跑,不准到场地接送运动员或拿东西,如发现大会提出批评并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10、径赛项目不许抢跑,即:鸣枪后方可做出起跑动作。第一次抢跑既将取消比赛资格。
11、关于抢道之规定
参加800米跑运动员,起跑后必须跑完一个弯道即:跑过抢道线后方可压(抢)道。
参加4×400米接力第二棒运动员,接棒后必须跑完一个弯道即:跑过抢道线后方可压(抢)道(传接棒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以接力棒为准)。
12、跳高项目的起跳高度:男子为1.45米;女子为1.15米。
13、学生广播体操比赛在28号上下午田径比赛前进行,出场顺序由大会抽签决定,全体新生一律参加比赛(与运动会比赛项目冲突运动员除外)。
14、全体教职工以各分会为单位在体育场内集合参加闭幕式。
注:2013年校体育健身运动会程序册电子版在体育部上传区,请各部门到体育部上传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