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现开始受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凡2008年以来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含思政专项课题)均可申请结题。本次结题验收活动后仍未结题的2008年批准的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销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主持人须向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提供符合要求、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表》、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公报、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独立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以上纸制材料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须提交专著原件。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总报告和课题成果公报的电子版。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纸制版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请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结题申请材料交到学校科技处,同版电子文档发至:lncckjc@163.com,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四、结题评审费用收取
每项课题省规划办收取评审费700元,用于评审及材料印刷等费用的支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英久 电话:8717
电子邮箱:lncckjc@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