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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15 作者: 稿件来源:对外交流合作处 阅读: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3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学校组织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高级访问学者和访问学者的申报工作,请各系部认真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根据文件要求,个人向系部提出申请,各系部对申报人择优选定后填写《系部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地址:lnccxj@sina.cn),请于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前提交到对外交流合作处(综合办公楼405室,联系电话:89701917,内线:6917)。

2.各系部限报两人。

3.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处将会同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对申报人进行审核,报校领导研究后,公示申报人名单。学校按文件要求择优推荐。

附件一:《系部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