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3-30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1]1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0]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普通话测试成绩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并授课课时数达到20学时。

(二)申请人范围

1、专任教师。

2、实验指导教师。

3、专职辅导员。

4、“双肩挑”教学人员。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详细阅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附件1)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报名。由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过期系统将不接受申请报名,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

三、材料审核

网上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送交人力资源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请表。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直接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注册申请时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人与学校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八)授课证明。申请人员需下载打印授课证明。

申报辅导员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人员填写授课证明1(附件2),由本人到学生处审核盖章;申报其它专业(除辅导员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外)教师资格人员填写授课证明2(附件3,暂不盖章,由人力资源处统一送交教务处审核盖章)。

备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送交人力资源处审核。

(九)两张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与申请表照片同版)。

四、体检

申报材料经人力资源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附件4,A4纸正反面打印)一份,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送交人力资源处。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人材料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教育厅将于5月下旬—6月下旬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答辩及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相关费用

教育厅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246元/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16元/人,提交材料时一起送交人力资源处。

七、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15日。

(二)送交材料时间:4月20日由本人将申报材料送交人力资源处审核。

联系人:窦利国。

联系电话:024-89708718。

附件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附件2:授课证明1(申报辅导员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用)

附件3:授课证明2

附件4: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