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2】319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精神,省社保局将开展2013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具体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详见文件,相关人员于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许 迪
联系电话:89708718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doc
大病医疗救助票据粘贴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