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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通知
日期:2012-12-03 作者: 稿件来源:工会 阅读:

各分会:

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是体现学校党政领导关注民生,学校工会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体现。请各分会在调查了解本部门教职工实际生活困难的基础上做好此项工作,把有限的资金有效地用在迫切需要解决困难的职工身上。现将2012年度我校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较大损失者;

2.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最新颁布的城市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3.职工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紧张,年度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累计在3万元以上者(要有自费药费单据);

4.广大职工群众公认的,与上述情况的困难程度类似的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工作要求:

各分会做好特困教职工的困补工作,要在深入调查、认真负责的基础上,在祥实了解本部门教职工实际生活困难的前提下申报。所报困难职工的情况要有书面材料提交校福利委员会讨论并提供相关证明。部门分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审核、讨论。部门讨论通过后的特困职工填写《特困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并建立档案。上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7日止。

2012年12日3日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特困教职工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务

职称

所在部门

申请人(签字)

(需附调查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