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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与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0-17 作者:乔英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各项目负责人:

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1年度与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结题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10月2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 需提交材料: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1年度(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3)决策咨询建议稿;

(4)佐证材料(如课题成果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且在显著位置注明“省社科联2011年度(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实名、匿名各1份,《2011年度(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一份,报送学校科技处,同版实名电子文档发至:lncckjc@163.com。

报送材料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稿、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

3. 课题研究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未能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给予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助经费。

课题结项相关材料均从省社科联网站(www.lnskl.gov.cn)科研工作(科研课题——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下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4.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重点课题经结项评审合格后,省社科联在首次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再划拨余额费用,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则不再拨付资助经费。一般课题经结项评审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省社科联对每项课题分别给予3000元和2000元资助经费。

联 系 人:乔英久 、杨天舒

电 话:8717

我校省社科联未结题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