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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2-12-22 作者: 稿件来源:教务处 阅读:

各教学系(部):

根据我校《关于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项目负责人自荐、系(部)限额推荐、校内专家组初评、专项管理小组终审的方式,对2009年以来立项并完成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如有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或举报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项目名称,获奖等级和存在问题,反映至教务处。

联系电话:89708204

附件1:评选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