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移动公司促销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0-11 作者: 稿件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阅读:

一、活动内容

1、预存话费赠话费。

2、预存话费赠终端。

注:两项活动不能同时办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二、目标客户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

四、办理办法

1.本次活动的集中办理时间为2013年10月15-16日,办理地点:校园移动营业厅(北院休闲广场北侧,新教授楼与新讲师楼中间南侧)。其他时间办理可到移动公司沈北营业厅(财富广场南端)。

2.教工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不能代办。

3.本次活动无学校担保,只是用户本人与移动公司的业务关系,请各位老师在办理时认真阅读相关协议条款,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具体政策

1、预存话费赠话费

网龄/品牌

预存话费(元)

回馈话费

普通预存款(元)

特种预存款(元)

特种预存款捆绑时间(月数)

特种预存款从业务办理次月起分月返还金额(元)

捆绑期月最低消费(元)

办理要求

不限

100

200

50

250

10

25

40

每月产生5M上网流量

★办理条件

1)办理活动的手机号码必须为实名制。

2)办理活动的手机号码必须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本人使用;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且每人只允许办理一次。

★活动规则

1)参与活动次月开始话费返还。

2)办理活动的手机号码每月必须在所在校园分区内产生5次以上的通话,且产生5M上网流量,否则不予以返还话费。

3)返还话费期间不能办理品牌转换、销号、过户、变更机主姓名等业务,直至返还期结束,否则参与分月返还部分话费将不予退还。

4)分月返还部分话费不可退,不可转。

5)活动期间内每个号码只可参与一次。

6)参与活动客户在合约计划期间设置最低消费。

7)托收用户、1+1亲情卡副卡及星月卡副卡不能办理该业务。现金客户参与此活动需转为预付款方式才能办理。

8)此活动不可以与其它促销活动兼得。

2、预存话费赠终端

序号

预存话费返还方式

备注

预存话费总额

其中普通预存款

其中特种预存款

月返还额

合约期月最低消费

承诺在网合约期

合约期承诺消费总额

飞利浦T3566

399

39

360

20

48

18

864

中国移动M601

499

19

480

24

58

20

1160

联想A398T

599

59

540

36

88

15

1320

中兴U950

599

59

540

36

88

15

1320

华为Y511

599

59

540

36

88

15

1320

红米、三星S7898、HTC8S、OPPO R821T

999

99

900

60

158

15

2370

999

99

900

50

128

18

2304

中国移动M701

1299

39

1260

70

188

18

3384

HTCT528t

2299

19

2280

95

160

24

10

HTCS720t(16G)

3499

19

3480

145

240

24

10

HTC802T(NEW ONE)

4999

199

4800

200

288

24

10

★办理条件

1)本活动每号码只限办理一次,与公司目前推行的其它优惠促销活动不可兼得。

2)参与本次营销活动的客户在合约期内需开通任一流量套餐,操作员办理时根据具体合约期限选择流量套餐到期时间。

3)每档机型对应不同的预存款金额及月最低消费,承诺合约期18-36个月,采取流量防拆包限制8-12个月(参与活动号码至活动办理次月起,合约期内每个自然月至少与活动所捆绑的终端内产生3M辽宁省内无线上网流量,否则将不返还特种预存款)。

4)办理用户需与我公司签订集团客户活动协议书。

咨询电话:89714156

联系人:赵海洋

信息技术中心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