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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
日期:2013-09-04 作者:乔英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73号),现将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本次结题范围为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本次为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第一次结题。2014年将对201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进行第二次结题。第二次结题未通过或到期不能结题的,按有关规定,作撤项处理。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分为验收结题和免验收结题。

验收结题依据入选者《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中提出的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审核评审入选者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结题。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入选者,可按下述方式申请免验收结题。

三、免验收结题申请要求

(一)理工类一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入选以来,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2.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实施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技术转让到款额60万元以上、技术开发到款额200万元以上。

3.自入选以来,当选或入选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中组部千人计划、973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攀登学者、省特聘教授。

4.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5.满足创新团队免验收结题条件。

(二)人文类一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入选以来,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政府社科奖一等奖奖励。

2.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3.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在辽宁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辽宁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且政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自入选以来,当选或入选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特聘教授。

5.满足创新团队免验收结题条件。

(三)理工类二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入选以来,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市政府科技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2.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实施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技术转让到款额30万元以上、技术开发到款额100万元以上的。

3.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

4.满足理工类一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免验收结题条件。

(四)人文类二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入选以来,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政府社科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2.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

3.自入选以来,以项目主持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辽宁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辽宁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且政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满足人文类一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免验收结题条件。

(五)免验收结题方式

1.每位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入选者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经专家审查,不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入选者参加2014年第二次结题。

3.通过免验收结题的入选者的《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电子版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高校科技/结题公示栏目中长期公示。

四、验收结题要求

1.依照验收内容,撰写《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入选者完成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附件2)和《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电子版文件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lncckjc@163.com

4.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提供复印件的,需在报送材料同时携带原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原件退还。

5.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入选者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而不是证明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五、其他要求

一层次人才入选者结题后,入选者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基地专项、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但可以申请重大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

二层次人才入选者结题后,入选者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基地专项,但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一层次人才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1日

2.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205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乔英久 8717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xls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