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突出抓好“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沈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市社科联决定,在组织开展2014年度沈阳振兴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的同时,围绕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专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报告。
一、申报要求
1.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沈阳市的公民,驻地在沈阳市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省驻沈阳市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沈阳市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均可参加本年度课题项目的申报。
2.研究内容要立足于加速沈阳发展的实际,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应用性研究为重点;课题设计上要力求创新,联系实际,突出沈阳的实践优势、学科优势和研究优势。
3.各课题组可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申报其它市领导关注、市民关心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题目可以自行确定。
4.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项目研究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并负责项目的推广与应用。
5.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8人。
6.课题负责人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中原则上需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者。
7.在研的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与以往雷同的项目或已申报过省、国家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8.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项。
二、申报与结题要求
1.申报时间:2014年3月5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课题需填写《沈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投标书》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报学校科技处,同版电子文件发送至:lncckjc@163.com。
3.结题要求:结题材料报送研究报告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前,研究报告文字在8000字—20000字。该课题纳入2014年度立项课题管理。
联 系 人:乔英久 、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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