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长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⑤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校内外联动体系
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 徐梅
黑龙江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大类招生”为牵引,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创业实践、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学籍最多可保留8年。
健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以往每年支持400项基础上扩展到1000项以上,同时积极促进项目落地转化,每年转化20项。举办或支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将每年9月第3周设为“高校创客周”,支持大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俱乐部、沙龙、创客空间等。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加强创新创业培训。以高校为主体,整合社会、企业创业培训资源,配备专业和企业兼职师资,为大学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力争3年内建设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1000个。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校内外联动体系。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开发、整合、利用好校内外资源,努力开展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社会实践,积极推进校内校外协同育人、协同创新。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积极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企业等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按照“互联网+”理念,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
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在高教强省专项中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性资金。要求高校在教学经费中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全省高校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高校要从创新创业教育专项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完善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委托高校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加大培训力度,已累计培训创新创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职教师3000人次。已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高校教学审核评估范围。
《中国教育报》2015年10月19日第3版
教育厅长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①:科学设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路径
高校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孵化器”,必须主动担当新使命,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四川拥有全国第四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但高等教育不强不优的问题突出,只有将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优秀人才作为强教之基、立校之本,才能不断赶超先进、实现教育强省目标。
教育厅长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②:以创业学院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我们还就高校创业学院建设的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方案、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管理与评价、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统筹校内外资源、培育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对高校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建设好创业学院这个平台的基础上,拟定“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和“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作为推进创业学院建设工作的延伸和深化。
教育厅长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③ :确保创新创业政策在高校落地生根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我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服务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作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要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省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与监督。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转自:中国教育新闻网(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