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广告宣传印制品制作管理,方便师生教学和生活,提高校园文化环境,促进校办集体企业发展,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授权服务公司印刷厂定点负责学校广告宣传印制品制作服务。
印刷厂作为学校广告宣传印制品制作服务部门,应当按照印刷行业和广告四新行业管理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合理收费,更好的服务师生和教学。
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统一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印刷厂工作,共同监督做好学校广告宣传印制品制作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广告宣传印制品制作部门原则上不得再约定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制作服务。
计财处将根据由印刷厂开具的正式发票及明细为各部门办理广告宣传印制品制作费用的报销业务,其他企业开具的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注:广告宣传印制品包括条幅、喷绘布、宣传板、印刷品等。
印刷厂服务电话:024-89708206,400-0589-915
企业QQ:4000589915
服务监督:024-89708473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