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系(部):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中阶段,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教学管理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的学习现状等信息。现就有关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各系(部)自检自查工作于本学期第十一周周一开始,至第十一周周五结束(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结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务管理工作手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汇编中规定的内容,各系部要认真进行自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工作。
2.重点检查任课教师的考勤、作业批改(批改质量数量与学期授课计划是否相符)及教学文件、课程设计、实验实训安排的执行情况。
3.工作目标要求:每项检查工作情况要有记录,情况记录要详细,禁止流于形式的检查。各部门要及时作出部门检查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第十二周(周一)报教务处(检查结果要有电子文档),学校备案检查。
三、学校于第十二周对各系(部)自检工作进行内部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