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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课题2013年度下半年结题的通知
日期:2013-09-11 作者:乔英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现开始受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凡2009年以来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不含2012年度思政专项课题、2011年度与2012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和研究基地课题)均可申请结题。本次结题验收活动后仍未结题的2009年批准的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销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主持人须向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提供符合要求、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3.9版),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独立装订成册,以上纸制材料一式三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2013.9版)一式二份

4、以上文件电子版发至:lncckjc@163.com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办公楼205室),受理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题评审费用收取

每项课题省规划办收取评审费700元,用于评审及材料印刷等费用的支出。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联系电话:8717

附件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3.9版).doc

附件三:《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2013.9版).xls

附件四:我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