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推荐第五届省政府督学人选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4] 35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拟推荐胡晓旭同志为第五届省政府督学人选。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89714155;邮箱:fk1102@163.com。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