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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省政府督学人选推荐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4-04-15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推荐第五届省政府督学人选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4] 35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拟推荐胡晓旭同志为第五届省政府督学人选。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89714155;邮箱:fk1102@163.com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