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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通知
日期:2010-11-17 作者: 稿件来源:工会 阅读:

各分会、直属小组:

为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现将2010年度我校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较大损失者;

2.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最新颁布的城市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3.职工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紧张,年度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累计在3万元以上者(要有自费药费单据);

4.广大职工群众公认的,与上述情况的困难程度类似的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工作要求:

1.各分会、直属小组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将申请表认真逐项审核并核实情况,签署意见,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要求填报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实事求是。

附件:困难补助申请表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