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中阶段,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教学管理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的学习现状等信息。现就有关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各系(部)自检自查工作于本学期第十周周三开始,至第十一周周三结束(2011年5月4日-11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结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务管理工作手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汇编中规定的内容,各系部要认真进行自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工作。
2.学校的过程考核系统已正常运行,各位任课教师可通过教务处主页的“成绩录入”栏目登陆,并于一周内将前期的考核工作补录完毕,此项工作将作为一项常态化教学管理工作,请各教学系(部)认真传达到本系的任课教师。
三、工作目标要求:每项检查工作情况要有记录,情况记录要详细。各部门要及时作出部门检查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第十一周(周三)报教务处(检查结果要有电子文档),学校备案检查。
四、学校于第十一周对各系(部)自检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