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校园车辆通行及停放,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即日起,对校园车辆通行、停放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车辆行驶的要求
(一)校内车辆请把车辆通行证放在前风挡玻璃右上角。
(二)车辆进出校园按照交通标识和通行线路行驶。
(三)车辆进入校园,应减速慢行,限速20km/h,并主动避让行人。
(四)校园内严禁鸣笛。
二、关于车辆停放的要求
(一)进入校园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做到入位、顺向、有序、齐头。
(二)已划车位的地方,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
(三)综合办公楼北侧,按位停放,车头向南,并齐头;南侧,按车位停放,车位外不允许停放。
(四)汽车系楼南侧,按位停放,车头向南,并齐头。
(五)图书馆北(南)侧,按位停放,车头向南(北),并齐头,门前不允许停车。
(六)体育馆南(北)侧,按位停放,车头向南(北),并齐头,门前不允许停车。
(七)BC楼南侧,按位停放,车头向北,并齐头,门前不允许停车。
(八)A楼北侧,按车位停放,车位外不允许停车。
(九)学生宿舍区域,按不影响通行的原则规范停放。
(十)严禁在消防通道、环形主干道、绿化带、人行道等位置停放车辆。
(十一)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车辆加强管理,有独立办公楼的部门,负责本部门门前车辆的管理。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各负其责,认真组织落实,为加强校园交通规范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