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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荐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院长岗位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1-07-13 作者: 稿件来源:党工部 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成人教育培训职能,充分拓展继续教育市场,经学校党委研究,将现运行的继续教育培训学院与国际交流培训中心独立设置,国际交流培训中心主任由魏文义同志担任,同时免去魏文义同志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院长职务。学校拟重新选聘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院长人选,欢迎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热爱继续教育工作的教职工积极自荐。

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院长任职条件和资格如下:

(一)熟悉教学管理,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拓展继续教育办学领域和类型;

(二)政治素质好,作风民主,严于律己,团结同志;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现任副处级或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自荐的同志,请认真填写自荐表(见附件),于7月14日下午三点前报党委工作部(需同时上交电子版)。学校将对自荐者基本信息和竞聘设想在校园网上公示。竞聘演讲时间定于7月15日下午两点,地点为716会议室,请全体中层干部参加。每位自荐者竞聘演讲时间限定十分钟以内。

附件:继续教育培训学院院长岗位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