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聘请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
1、根据专业特点及师资队伍状况,进一步增加来自行业、企业的外聘兼职教师数量。
2、聘请行业、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的同时,应配备一名本校教师辅助教学。
3、除公共基础课和教师紧缺的专业外,一般应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含能工巧匠)从事理论和实践教学。特殊情况需聘请其他高校兼职教师(如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或本校教师不能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等)时,需提前说明情况。
(二)聘请“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
1、认真总结本校专业教师和企事业外聘兼职教师合作教学(“结对子”工程)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加“结对子”外聘教师数量,提高专业教师“结对子”比例,逐步达到1:1的比例。
2、进一步将本校教师和企事业外聘兼职教师“结对子”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兼职教师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将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外聘“结对子”教师授课时,本校教师要参与并进行学习,并对“结对子”外聘教师的每次教学工作要做好记录。
3、充分发挥“结对子”外聘教师实践能力强的优势,发挥“结对子”教师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4、“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的主要来源应是企事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聘请其他高校教学人员。
(三)外聘兼职教师考核
1、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与本校教师相同。为确保教学质量,部门要对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或首课评价),学期末要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于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不允许聘用。
2、人力资源处根据各系外聘教师的申报材料及授课计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外聘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没有按计划进行授课,又没有向系部或教务部门申请串课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
各系要完善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充分利用相关行业(企业)人力资源,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独立授课外聘教师
聘请独立授课外聘教师需提交《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1)、《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2),并将表格于2012年9月7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本学期末提交《外聘兼职教师能力评价表》(附件3)、《外聘兼职教师期末考核表》(附件4)。
(二)“结对子”外聘教师
聘请“结对子”外聘教师需提交《“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5)、《专业课教师和外聘教师自然情况登记表》(附件6),并将表格于2012年9月7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本学期末提交《“结队子”外聘兼职教师工作情况备案表》(附件7)
(注:以上表格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窦利国 联系电话:8970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