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将春季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安全工作的主动性。3月份以来,国内发生一起暴恐事件和几起火灾事故,省内高校也发生几起安全事件,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部门要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工作,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类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落实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预案。进一步梳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规范管理,制度上墙,营造良好安全工作宣传氛围。
(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
(五)广泛宣传,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各教学系、部要充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安全自救措施。加强法制教育,杜绝学生群架等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部门职能开展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安全自查,并及时进行整改。各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详细的书面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限等)。
(二)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由安全保卫处统一组织安排,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由安全保卫处会同后勤总公司对学生宿舍、体育馆、浴池和其它老旧建筑的电路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2、由安全保卫处会同维保公司,对学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3、由安全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对使用的压力容器和管线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4、由安全保卫处会同信息技术中心,对安装红外防盗报警系统的部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完好状况、制度落实情况、设防撤防情况、专人负责等,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5、由安全保卫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后勤总公司,对校园的窨井盖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6、由安全保卫处会同信息技术中心对学校监控设施、门禁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7、由安全保卫处对学校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8、由安全保卫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和后勤总公司,对校内所有超市进行专项检查,包括营业资格、经营许可、食品经营台账、经营品种和范围等,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9、由安全保卫处会同学生工作处、各系学工办,对学生宿舍违章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管制刀具等进行清理,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0、由安全保卫处会同学生工作处、各系学工办,对学生心理健康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心理健康存在问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基本情况,形成安全排查报告。
11、由安全保卫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后勤总公司、学生处等部门,对学校所有建筑的防盗措施和外墙脱落等进行安全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2、由安全保卫处会同卫生所、后勤总公司,对对外承包档口进行食品安全、防火安全、安全制度、留样制度等进行安全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3、由安全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落实、制度上墙和安全宣传氛围进行检查,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4、由安全保卫处对校园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5、由安全保卫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对学校安装电梯、吊车(包括举升架)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年检情况、操作证等,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6、由安全保卫处会同卫生所、后勤总公司,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情况、饮食卫生状况、防火安全等方面,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
17、由安全保卫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对办公和教学场所(办公室、实验、实训、实习等场所)违章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三)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在各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于一般安全隐患,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管校领导挂牌督办制度,由分管校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并挂牌督办。
三、时间安排
(一)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各部门请于3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送交安全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xaq89708731@163.com。
(二)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在四周内陆续完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整改意见和整改计划于4月18日提交给安委会办公室(安全保卫处)。
(三)3月31日,安委会组织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安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