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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通知
日期:2013-12-03 作者: 稿件来源:工会 阅读:

各分会:

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开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是体现学校党政关心关注教职工,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构建和谐校园的有力措施。请各分会在调查了解本部门分会教职工实际生活困难的基础上做好此项工作,有效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迫切需要解决困难的教职工身上。现将2013年度我校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较大损失者;

2.职工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紧张,年度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累计在3万元以上者(要有自费药费单据);

3.教职工公认与上述情况困难程度类似的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工作要求:

各分会要在深入调查、认真负责的基础上,在祥实了解本部门教职工实际生活困难的前提下,做好特困教职工的补助申请工作。所报困难教职工的情况要有书面材料提交校福利委员会讨论并提供相关证明。部门分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审核、讨论。部门讨论通过后的特困职工填写《特困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并建立档案。上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6日止。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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