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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外访问学者的通知
日期:2010-04-07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0]20号)相关精神,为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学术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拟推荐专业课教师申报2010年国外访问学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专业课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学校工作2年以上,外语水平达到《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3)要求。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报人详细阅读《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附件2至5,查看相关要求,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向部门申请报名。

2、部门推荐

部门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推荐(每部门最多推荐1人),将推荐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

3、学校审批。

学校根据部门推荐,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申报人选。

三、时间安排

部门推荐时间:4月12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窦利国,联系电话:89708718。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0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3、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2010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成组配套方式选派工作有关要求

5、关于准备201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