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直属小组:
2010年,我校工会各级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群众,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工会积极分子为学校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工会决定表彰2010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校工会积极分子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工会积极分子是指: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兼职分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教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
二、评选比例: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本分会或直属小组积极分子总数的30%。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创新开展在工会担负的各项工作,事迹突出。
2、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和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面广,效果明显。
3、切实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为教职工服务,排忧解难办实事。
5、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6、从事工会工作(兼职)半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各分会,直属小组具体组织,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条件评选。
2、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必须经本分会或直属小组会员讨论通过。
3、各分会、直属小组的评选工作,要争取各部门党的领导,行政的支持,主动征求党政领导的意见。
五、时间及要求:
1、评选出的优秀积极分子于12月6日前将登记表报校工会。
2、各分会、直属小组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校工会。
附件1: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