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0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日期:2010-12-01 作者: 稿件来源:工会 阅读:

各分会、直属小组:

2010年,我校工会各级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群众,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工会积极分子为学校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工会决定表彰2010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校工会积极分子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工会积极分子是指: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兼职分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教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

二、评选比例: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本分会或直属小组积极分子总数的30%。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创新开展在工会担负的各项工作,事迹突出。

2、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和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面广,效果明显。

3、切实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为教职工服务,排忧解难办实事。

5、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6、从事工会工作(兼职)半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各分会,直属小组具体组织,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条件评选。

2、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必须经本分会或直属小组会员讨论通过。

3、各分会、直属小组的评选工作,要争取各部门党的领导,行政的支持,主动征求党政领导的意见。

五、时间及要求:

1、评选出的优秀积极分子于12月6日前将登记表报校工会。

2、各分会、直属小组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校工会。

附件1: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