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全面实现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次通知于2010年7月14日发布)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申报校级课题要紧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实践及本部门专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申报校级课题要以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兼顾科学性、前瞻性。学校将对推动我校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有实际意义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理论与实践;
2.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
3. 新形势下专业发展趋势与拓展的研究与实践;
4. 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和的课程改革与建设;
5. 共享性校内外实训基地(中心)建设及其效益分析;
6. 结合专业需求的基础课程内容、结构及优化研究;
7. 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8. 就业教育与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9. 教学质量评价、保证体系的改革与建设;
10. 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建设;
11. 社会服务与专业发展互促互进机制创新;
12. 国际交流的研究与实践;
13. 成人教育模式及其发展模式的创新与改革;
14. 管理改革与创新;
15. 交专特色校园文化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全校教学、教辅、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申报项目的内容、能胜任项目的研究工作;
3.有在研课题尚未完成(以结题、鉴定或已上交结题材料为准)的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10年度的教研项目;
4. 为保证课题质量,本次教研立项不接受个人项目的申报,鼓励跨系、跨专业的合作团队(不少于3人)申报项目。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在一年内结题,全局性课题研究时间最多为两年。
三、申报程序
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申报项目须填写《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并由各部门汇总填写《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请各部门于2010年9月20日——9月25日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的打印文本(一式一份)一并报送高教研究所,同版电子文档发送至lnccfzgh@163.com。
附件1:《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71484952.doc
附件2:《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714452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