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现将假前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本部门各项安全工作。
2、认真总结本部门或分管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自检工作,及时查找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3、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并于12月31日前签订2010年度《二级安全工作责任状》。
4、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各项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二、自检工作要求
12月26日前,各部门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的自检和总结工作,并侧重对下列事宜重点开展自检和总结工作。
1、年初各部门与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2、各部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贯彻执行情况。
3、实验室、实训中心及体育馆、校礼堂、学生宿舍、活动厅、食堂、水泵房、电工房、锅炉房等重要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
4、大型学生活动的预案上报情况。
5、全校各部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6、燃气、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的存放情况。
8、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以及甲型H1N1型流感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情况。
9、食堂、水泵房、电工房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工作安排
1、部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做好本部门及分管安全工作的年度总结工作,并填写《2009年度部门安全工作总结》(附件1)于12月26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相关部门包括:教学系(部)、图书馆、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总公司、瀚威公司(驾驶学校)。
2、安全自检工作
做好安全自检工作,并填写《安全工作自检表》(附件2)于12月26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
3、签订二级安全责任状
签订本部门《二级安全工作责任状》,并于12月31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备案。
4、安全工作检查
寒假前,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将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抽检,并听取部门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附件1:2009年度部门安全工作总结
附件2:安全工作自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