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入期末阶段,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依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检查制度》的要求,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要根据本部门教学实际有计划安排。检查内容依照《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检查制度》,检查结果有纪录。
(二)各部门教学办应与学工办协作开展学风情况检查。要求任课教师严格学生考勤制度,教师不认真进行考勤工作的,视为教学事故。对于多次旷课等行为,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相应处理,认真执行《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务管理工作
(一)考试动员:各系教学办在12月15日前对教师、学生进行一次考前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习《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考试违纪认定和处理办法》,严格考试管理。
(二)考前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和原因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恶意欠费学生不准参加期末考试,期末无成绩。在下一个学期初,若补交学费后,参加重修;无期末成绩的学生不能参加开学初补考,直接参加重修学习。
(三)考试方式方法: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学期初报教务处的考试方案。
(四)试题、试卷、成绩提交:各系部严格按照《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期末考试材料归档:各系部按照《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将期末考试材料统一收集、整理,于2010年1月7日前交教务处存档。
(六)大学英语考试:各系组织学生学习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考前教育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顺利进行。
三、学分及选课管理工作
(一)第17周教务处公布校公共任选课课表,请任课教师及时查看,如有调整请与教务处联系。
(二)第17周开始,学生进行网上选课,各系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指导学生选课(特别是专业限选课)。
(三)第18周开始,各系教学办查看下学期选课人数及上课情况,以便获知课程是否开设,课程具体人数及应订教材数,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四)任课教师网上登记期末成绩时,如发现学生漏选,错选的课程(学生已经上课而电脑里没有名字),通知学生来教务处领取成绩补录申请表,以便及时更正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