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交党组发〔2014〕2号
辽宁省交通厅办公室副主任职位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积极推进省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12号)精神及《辽宁省交通厅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办法》规定,厅党组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厅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务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竞争上岗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全省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保证。
二、基本原则
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要遵循《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如果报名人数不超过一人,可采取报名者公开述职,全体机关干部民主测评与推荐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竞争职位
厅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务工作)。
四、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机关副调研员、任主任科员满3年以上,或任厅直单位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底。
3、职位要求
要了解全厅的总体业务,熟悉办公室政务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参与竞争上岗的。
五、主要工作程序
(一)制发实施方案
元月21日,在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元月22日上午,符合条件人员到厅人事处报名,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元月22日下午公布竞争上岗的报名情况。如果报名人数不超过一人,可采取报名者公开述职,全体机关干部民主测评与推荐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元月23日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题型为主观性试题,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不足3人的可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四)面试
公布笔试成绩同时确定面试时间。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立面试小组,由本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等7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人员不少于2名。面试实行百分制。
(五)民主测评
面试结束后,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对进入面试阶段人选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测评对象中的厅直事业单位人员,须征求该单位全体机关干部是否同意其使用意见,同意票超过70%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测评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结果折算成分数,实行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将每名参加民主测评人选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得分按3:3:4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总分第一名为考察对象,厅人事处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党组讨论决定
厅人事处将考察情况及聘用意见报厅党组讨论决定,如不适合,经厅党组同意后按本职位总分顺序递补考察。
(八)任前公示
党组讨论通过后,拟任职人选公示7天,厅人事处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对反映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厅党组会议审议确定。
(九)履行任职手续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并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厅党组成立省交通厅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葛方副厅长任组长,田彦、赵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联系电话:23228099),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彦同志兼任。
中共辽宁省交通厅党组
2014年1月21日
辽宁省交通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