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科研教研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各类在研科研、教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计划任务书(申请书或合同)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附件8)。未明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的项目请填写“其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9)。
中期检查报告要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研究计划,其中逾期项目要求说明延误原因等。重点课题及进展缓慢的课题采取单独汇报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所有在研课题最终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9日前,将具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一式二份交到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同版电子文档发至:lncckjc@163.com。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联系电话: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