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示范校建设,提高课程改革条件下课堂理论课教学效果,本学期决定开展课堂理论课教学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本学期全体理论课任课教师,自愿报名。
二、竞赛办法:参赛者自选本学期所授课程中的任一次课(报名时即定)参加比赛。
三、报名办法:本周五之前本人通过电话或到教评中心(A座807室)高艳老师处报名,通过网上公布参赛信息。
四、评比办法:由教务处、教评中心及系部二级督导教师组成专家评委组,任选十名听课学生组成学生评委组,以不记名方式现场打分(评价标准参照《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示范校课程改革要求)。
五、奖励办法:学期末根据打分情况按照高级职称组和初、中级职称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奖励800元;二等奖两名,奖励400元、三等奖三名,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