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聘任的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已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任职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设素质优良、能力过硬、凝聚力强的中层管理队伍。
(二)目标
1.通过对学校任职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任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有效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通过网上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增强中层干部的责任感。
3.在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向,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参加述职考核的中层干部
学校任职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同时包括绝大部分为新任中层干部的领导班子。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与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知人善任、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个人的实践经验、发展潜力等。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谋划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主要指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工作,求真务实的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爱岗敬业的情况。重点考核班子建设、团结和谐、工作执行力的问题。
(四)工作实绩。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机关、教辅、后勤服务、产业等部门中层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调研工作、管理工作和为教学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系部中层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专业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五)廉洁自律。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程序和方法
1、撰写任期述职报告,填写《中层干部试用期满任职考核表》
中层正职的述职报告要在全面总结德、勤、能、绩、廉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抓班子、带队伍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情况;
(2)对照工作思路与目标,采取的举措及成效;
(3)工作创新性;
(4)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中层副职的述职报告参照中层正职的述职报告要求撰写,重点突出分管工作的情况。5月30日下午2点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以“***试用期述职报告”命名发送到dgb8735@126.com。同时填写《任职考核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签字后,送党委工作部。联系人:鲁嘉
2、网上述职
5月30日下午,将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任期内工作报告在网上予以公示。
3、民主测评
对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测评,于5月31日前完成。
对中层干部个人测评,由党委工作部到各系统一组织。请各系负责人召集好全体教职工对本部门新任中层干部及全校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进行评价。此项工作,于6月3日前完成。
4、个别谈话
群众反映有比较突出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核实。
5、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考核结果
根据试用期满中层干部的述职、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其日常工作情况,确定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考核测评不称职率较高的中层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延长试用期乃至不再继续任用等。
6、考核情况的反馈
由分管校领导向中层干部本人反馈试用期考核情况,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五、相关事宜,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