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刘佳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内(11月12日—11月18日),凡对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总支或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邱继刚
联系电话:18698845502
地址:A座721办公室
邮箱:110375134@qq.com
中共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轨道工程系教工支部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初审初校|邱继刚
复审复校|边境
终审终校|朱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