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王锡平等4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内(5月20日-5月26日),凡对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总支或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15040118555
地址: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轨道交通工程系学工办A717
上一条:关于拟将李玉玲等6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确定刘乐汐等2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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