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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28 作者: 稿件来源:资产管理处 阅读: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全面掌握资产存量及资产管理的有关信息,将对全校各部门进行资产清查,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对全校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我校资产情况,为完善资产配制管理创造条件。通过资产清查工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提供初始信息,掌握学校的资产存量,使用效率,为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1、清查对象: 全校各部门,包括各教学系部,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后勤等服务部门。

2、清查范围:所有在帐资产,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房屋建筑、交通工具、图书资料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负全责,抽调专门人员,认真组织清查,不走过场,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2、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对其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不虚报瞒报。

3、各系部需将随意挪用的设备归还原有地点进行统一保管和使用。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门资产自查。由各部门负责资产自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应表格。

第二阶段:全校资产清查。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

五、资产自查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各部门需指派专人负责本次清查工作,并填写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人表(见附件一),将电子版反馈给资产管理处。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自查工作。

具体的清查内容如下:

(1)清查占用房产。根据各部门实有占用房产情况,详细填写房屋资产自查统计表(见附件二),打印后由房间负责人签字确认,上交电子版和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2)统计实训室的使用情况。具有实训室(实验室)的系部,需如实填写实训室(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三),上交电子版和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3)清查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仪器设备值10万元(含)以上的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统计表(见附件四),上交电子版和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4)固定资产清查:依照资产总账,逐一排查,如实记录各设备的信息,并详细准确填写固定资产自查统计表(见附件五),打印后由设备使用(负责人)签字确认,上交电子版和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3、上交表格及截止时间见下表:

序号

截止时间

上交表格

上交形式

1

2015年5月4日

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人表

电子版

2

2015年5月29日

房屋资产自查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实训室(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3

2015年6月29日

固定资产自查统计表

电子版、纸质版

六、全校资产清查时间暂定于7月初开始,具体时间及事宜另行通知。

七、电子版表格接收邮箱:lncczcc@163.com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李玉坤

联系电话:89708437

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28日

附件一: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人表.doc

附件二:房屋资产自查统计表.doc

附件三: 实训室(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四: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统计表.doc

附件五:固定资产自查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