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全面掌握资产存量及资产管理的有关信息,将对全校各部门进行资产清查,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对全校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我校资产情况,为完善资产配制管理创造条件。通过资产清查工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提供初始信息,掌握学校的资产存量,使用效率,为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1、清查对象: 全校各部门,包括各教学系部,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后勤等服务部门。
2、清查范围:所有在帐资产,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房屋建筑、交通工具、图书资料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负全责,抽调专门人员,认真组织清查,不走过场,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2、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对其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不虚报瞒报。
3、各系部需将随意挪用的设备归还原有地点进行统一保管和使用。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门资产自查。由各部门负责资产自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应表格。
第二阶段:全校资产清查。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
五、资产自查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各部门需指派专人负责本次清查工作,并填写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人表(见附件一),将电子版反馈给资产管理处。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自查工作。
具体的清查内容如下:
(1)清查占用房产。根据各部门实有占用房产情况,详细填写房屋资产自查统计表(见附件二),打印后由房间负责人签字确认,上交电子版和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2)统计实训室的使用情况。具有实训室(实验室)的系部,需如实填写实训室(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三),上交电子版和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3)清查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仪器设备值10万元(含)以上的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统计表(见附件四),上交电子版和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4)固定资产清查:依照资产总账,逐一排查,如实记录各设备的信息,并详细准确填写固定资产自查统计表(见附件五),打印后由设备使用(负责人)签字确认,上交电子版和签字确认的纸质版。
3、上交表格及截止时间见下表:
序号 | 截止时间 | 上交表格 | 上交形式 |
1 | 2015年5月4日 | 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人表 | 电子版 |
2 | 2015年5月29日 | 房屋资产自查统计表 | 电子版、纸质版 |
实训室(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 | 电子版、纸质版 | ||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统计表 | 电子版、纸质版 | ||
3 | 2015年6月29日 | 固定资产自查统计表 | 电子版、纸质版 |
六、全校资产清查时间暂定于7月初开始,具体时间及事宜另行通知。
七、电子版表格接收邮箱:lncczcc@163.com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李玉坤
联系电话:89708437
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28日
附件一: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人表.doc
附件二:房屋资产自查统计表.doc
附件三: 实训室(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四: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统计表.doc
附件五:固定资产自查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