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青年学生的关爱,团市委、市委教科工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根据团市委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沈阳市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旨在树立青年学生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加速青年学生的成才成长,为建设和谐沈阳培养优秀人才。
二、评选范围
2011级、2012级在籍学生。
三、奖励名额
2名(全市100名,90名是由学校推选产生,10名是从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学干部”中通过竞选产生的“沈阳市十佳大学生”,若被评为此奖项则自然获得)。
四、奖金额度
每人6000元。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每学年综合测评均排在年级前五名,每学年均获得校级学生奖学金;
4、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6、身体健康。
(二)优先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获得英语四级、六级或计算机国家二级证书;
2、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有科技创新成果;
4、见义勇为或做出突出社会贡献者(如:全运期间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等)。
六、评选办法
1、由团委负责市长奖学金的评选组织工作;
2、各系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系级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在12月10日前等额推选出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候选人人选(1人/系);
3、12月11日,由团委召开评选会议,组织各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对参与演讲同学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人选名单;
4、名单在本校内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500字)、需提供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各学期成绩单、班级排名、年级排名一份及其他上报材料,经学校整理后于12月14日(周六)前报至团委,团委统一将材料上报至团市委学校部;
5、由市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
七、评选要求
各系要努力争取系党政领导对本次评选工作的支持,做好宣传表彰工作,严格遵守评选规定,履行评比程序,按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团市委学校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旸
电话:89708738
附件:1、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申请表
3、《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