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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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青年学生的关爱,团市委、市委教科工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根据团市委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沈阳市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旨在树立青年学生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加速青年学生的成才成长,为建设和谐沈阳培养优秀人才。

二、评选范围

2011级、2012级在籍学生。

三、奖励名额

2名(全市100名,90名是由学校推选产生,10名是从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学干部”中通过竞选产生的“沈阳市十佳大学生”,若被评为此奖项则自然获得)。

四、奖金额度

每人6000元。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每学年综合测评均排在年级前五名,每学年均获得校级学生奖学金;

4、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6、身体健康。

(二)优先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获得英语四级、六级或计算机国家二级证书;

2、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有科技创新成果;

4、见义勇为或做出突出社会贡献者(如:全运期间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等)。

六、评选办法

1、由团委负责市长奖学金的评选组织工作;

2、各系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系级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在12月10日前等额推选出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候选人人选(1人/系);

3、12月11日,由团委召开评选会议,组织各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对参与演讲同学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人选名单;

4、名单在本校内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500字)、需提供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各学期成绩单、班级排名、年级排名一份及其他上报材料,经学校整理后于12月14日(周六)前报至团委,团委统一将材料上报至团市委学校部;

5、由市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

七、评选要求

各系要努力争取系党政领导对本次评选工作的支持,做好宣传表彰工作,严格遵守评选规定,履行评比程序,按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团市委学校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旸

电话:89708738

附件:1、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申请表

3、《2013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