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1月9日
地点:辽宁仁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项目名称:学校柴油发动机组采购项目
项目合同执行部门:后勤总公司
招标部门:辽宁仁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代表:赵迎秋
招标方监督人员:罗恒岩
参加投标厂家:扬州顺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福瑞斯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营口明旭贸易有限公司、沈阳华锐动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一通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评委人员:赵迎秋、专家库随机抽取两名专家共三人
评标方式:最低价法
中标厂家:营口明旭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投资额:37万元
项目中标金额:17.35万元
项目完成时限:30天
广大教职工对上述公示结果若有意见,请与罗恒岩、张刚联系,电话:89708436、89708733,电子邮箱:lnccjw@126.com。欢迎广大教职工关心支持学校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