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及辽高教会通字[2011年]13号文件:“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和14号文件:“关于公布‘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对“‘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或附件2),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已经公开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有关课题变更情况的申请和批复等),一式2份,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9月10日报送至校科技处(行政办公楼205室)。检查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公布。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能申请结题。
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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