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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二五”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与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9-03 作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及辽高教会通字[2011年]13号文件:“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和14号文件:“关于公布‘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对“‘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或附件2),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已经公开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有关课题变更情况的申请和批复等),一式2份,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9月10日报送至校科技处(行政办公楼205室)。检查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公布。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能申请结题。

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

电子信箱:lncckjc@163.com

附件1:“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2:“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3:我校上述课题立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