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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严正声明
日期:2025-08-14 作者: 稿件来源: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阅读:

近期,我校发现一些非官方账号未经学校正式授权,在微信、QQ、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上擅自以“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名义,使用学校名称、简称及校徽标识,创建并运营“辽宁交专万能墙”“辽宁交通校园墙”“辽交表白墙”“辽宁交通表白墙”“辽交校园墙”“辽宁交专表白墙”等网络账号及微信、QQ群。此类账号及群主存在发布不实信息、违规商业推广、恶意传播等问题,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对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存在误导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风险。为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现郑重声明如下:

1.我校所有官方信息均通过以下认证平台发布

官方网站网址:

https://www.lncc.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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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核实,我校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以“表白墙”“树洞”“万能墙”“学长/学姐”等名义运营网络账号及微信、QQ群,其发布内容不代表学校立场,其运营管理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慎辨别信息来源,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校徽等知识产权内容开展网络活动。凡未经授权使用的网络账号及微信、QQ群,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

4.学校已在录取通知书中一并邮寄《新生报到指南》,请新生们详细阅读,做好自我保护,切勿随意相信他人。

5.我校将持续关注相关非官方新媒体账号及微信、QQ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一切后果由侵权方承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正规渠道举报违规账号。

举报邮箱:dwxctzb@lncc.edu.cn

在此,我们也呼吁全体师生和家长们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警惕非官方平台的收费服务、隐私收集、交友兼职等行为;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向不明账号提供身份证号、学工号等敏感信息;自觉抵制虚假信息,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守护校园网络安全,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特此声明!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