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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遴选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生会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会骨干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同学服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团学组织换届实施方案》(辽交专团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遴选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新一任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热爱团学干部工作,原则上具备一年以上在班级及以上学生组织(包括校、系正式学生团体)工作经验,熟悉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理念及工作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表达、写作、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我校团学干部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为我校2020级全日制学生;

2.承认《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30%,初次考试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良好以上。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有意愿参选的同学依据规定进行自主报名,或由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等进行推荐。各系团总支对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经过系党总支同意后,推荐至校团委进行校级资格审查,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

2.校级评审。通过资格审核后,将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面试考核,并公示评审结果,形成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3.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对预备人选进行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正式候选人。

4.报学校党委审批确认。确认正式候选人后报校党委确定,正式确定主席团成员。

四、材料提交

1. 报名表

参选者须填写《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第三十二届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名表》,需系团总支同意推荐,系党总支审核同意并盖章。

2. 成绩单

打印在校期间完整成绩单(纸质版),需加盖教务处公章,不接受截图。电子版应扫描成pdf文件。

3. 其它佐证材料可根据个人情况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4.截止时间: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请于6月8日10:00前发至团委工作邮箱:lncctw@163.com

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由系团总支统一于6月8日10:00前,送至素质教育中心304办公室。

联系人:马旸15840037262

共青团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附件: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