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关于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3号)、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校企联盟建设指导意见》(辽教发〔2017〕23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带领学生主动走进企业参与研发、联合攻关,推动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特设立50万创新引导专项经费,用于技术应用型项目的研发。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组织班子成员和科研骨干进行研讨和部署,深入企业(特别是联盟内企业)探索联合攻关问题,选出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技术创新项目。
本次申报的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相当于校级重点项目,已申报的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如有意可以参与本次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指南
1.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是指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项目研发,不包括基础理论研究。
2.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前提,项目组要主动走进企业调研,参与企业研发;若联合攻关,企业在申报书签署研发需求意见,立项时可适当优先考虑。
3.申报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项目成果要有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前景。
4.每个项目组应选2—5名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的研发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
二、申报条件
1.面向全校教师征集课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项目参与人员没有职称要求,但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工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鼓励跨系、跨专业的合作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应多于10人。
3.立项评审时,已到期的科研项目无正当理由延期或未达到验收要求,将取消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的评审资格。
4.除已申报的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外,在各级各类单位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研究时间一般在一年内结题,特殊项目研究时间最多为两年。
三、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的研究经费一般为1—3万元,特殊项目经学校研究确定。根据项目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对主要用途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并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征集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的征集工作,严把选题质量关,确保选题质量和数量。
2.申报人填写《2017年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报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核。
3.各部门审阅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2017年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汇总申报材料报科技处。
4.学校将组织有关评审委员对征集的项目进行论证,确定2017年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并向全校公布。
五、报送时间
各部门将各申报人填写的《2017年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申报书》和以部门为单位填写的《2017年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7年7月5日—6日报送到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8室),同版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ncckjc@163.com。
联系人:于忠涛 联系电话:8721
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
附件1:校级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学校2017年度技术应用型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