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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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受理2016年度上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结题受理范围之内)。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请各课题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4月14日10时前将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给教务处212硕虹络老师。

联系人:硕虹络

联系电话:89708799 13654002911(697656)

邮箱:lnccjw@163.com

附件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高校外语教改专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doc

附件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