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凡2010-2014年间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包括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省教育科研青年骨干专项课题)。
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基地专项课题和2015年度立项课题等三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结题鉴定申报材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佐证材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6版)》,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6版)》电子版。
对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的一律不得上报。
三、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及报送事宜
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请负责人于2016年4月13日10时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212硕虹络老师处。
联系人:硕虹络
联系电话:89708799 13654002911(697656)
邮箱:lnccjw@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6版).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6版).xls